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
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
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
闲过信陵饮,脱剑膝前横。
将炙啖朱亥,持觞劝侯嬴。
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
眼花耳热后,意气素霓生。
救赵挥金槌,邯郸先震惊。
千秋二壮士,烜赫大梁城。
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。
谁能书阁下,白首太玄经。
侠客行。唐代。李白。 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闲过信陵饮,脱剑膝前横。将炙啖朱亥,持觞劝侯嬴。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眼花耳热后,意气素霓生。救赵挥金槌,邯郸先震惊。千秋二壮士,烜赫大梁城。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。谁能书阁下,白首太玄经。
赵国的侠客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,吴钩宝剑如霜雪一样明亮。
银鞍与白马相互辉映,飞奔起来如飒飒流星。
十步之内,稳杀一人,千里关隘,不可留行。
完事以后,拂衣而去,不露一点声,深藏身名。
有时空闲,步过信陵郡,来点酒饮,脱剑横在膝前。
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,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。
三杯下肚,一诺千金,义气重于五岳。
酒后眼花耳热,意气勃勃劲生,气吞虹霓。
朱亥挥金槌杀大将窃兵符救赵,使邯郸军民大为震惊。
朱亥与侯嬴真千秋万古二壮士,声名煊赫大梁城。
身为侠客纵死侠骨也留香,不愧为一世英豪。
谁能学杨雄那个儒生,终身在书閤上,头发白了,还在书写《太玄经》。
这是一首描写和歌颂侠客的古体五言诗,是李白乐府三一首中的一首。行,这里不是行走的行,而是歌行体的行,等于说“侠客的歌”。
赵客,燕赵之地的侠客。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。《庄子·说剑》:“昔赵文王好剑,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。”缦,没有花纹。胡缨,古时将北方少数民族通称为胡;缨,系冠帽的带子。缦胡缨,即少数民族做工粗糙的没有花纹的带子。这句写侠客的冠带。
吴钩,宝刀名。霜雪明,谓宝刀的锋刃像霜雪一样明亮。
飒沓,群飞的样子,形容马跑得快。
这两句原自《庄子·说剑》:“臣之剑十步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”这里是说侠客剑术高强,而且勇敢。
信陵,信陵君,战国四公子之一,为人礼贤下士,门下食客三千余人。
朱亥、侯嬴都是信陵君的门客。朱本是一屠夫,侯原是魏国都城大梁东门的门官,两人都受到信陵君的礼遇,都为信陵君所用。炙,烤肉。啖,吃。啖朱亥,让朱亥来吃。
这两句说,几杯酒下肚(古诗文中,三、九常是虚指)就作出了承诺,并且把承诺看得比五岳还重。
素霓,白虹。古人认为,凡要出现不寻常的大事,就会有不寻常的天象出现,如“白虹贯日”。这句意思是,侠客重然诺、轻死生的精神感动了上天。也可以理解为,侠客这一承诺,天下就要发生大事了。这样与下文扣得更紧。
这两句是说的朱亥锤击晋鄙的故事。信陵君是魏国大臣,魏、赵结成联盟共同对付秦国,这就是合纵以抗秦。信陵君是积极主张合纵的。邯郸,赵国国都。秦军围邯郸,赵向魏求救。魏王派晋鄙率军救赵,后因秦王恐吓,又令晋鄙按兵不动。这样,魏赵联盟势必瓦解。信陵君准备亲率家丁与秦军一拚,去向侯嬴辞行(实际是试探侯嬴),侯不语。信陵君行至半路又回来见侯嬴。侯笑着说:“我知道你会回来的。”于是为信陵君设计,串通魏王宠姬,盗得虎符,去到晋鄙军中,假托魏王令代晋鄙领军。晋鄙生疑,朱亥掏出40斤重的铁锥,击毙晋鄙。信陵君遂率魏军进击秦军,解了邯郸的围。
扬雄曾在皇帝藏书的天禄阁任校刊工作。《太玄经》是扬雄写的一部哲学著作。
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(744年)游齐州时。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,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,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,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、快意的事,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。李白这首《侠客行》就是在以这任侠意识为尚的背景之下创作的。
参考资料:
1、詹福瑞 等.李白诗全译.石家庄:河北人民出版社,1997:105-107
李白这一首《侠客行》古风,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,对拯危济难、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。
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、兵刃、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。
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。
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、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,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。侠客得以结识明主,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,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。
最后四句表示,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,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,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,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。
有人认为这首《侠客行》仅仅是写朱亥、侯嬴,是不对的。前八句写的侠客的形象就与朱、侯两人不符。朱并不会剑术,而是力气大、勇敢。侯主要是智谋取胜。一句“闲过信陵饮”不过是将侠客与信陵君这样的“明君”联系起来罢了,因朱、侯都不是以这种方式结识信陵君的。李白正是想结识像信陵君这样的明主以成就自己“申管晏之谈,谋帝王之术,奋其智能,愿为辅弼,使寰区大定,海县靖一”的政治抱负。
前人有曰:借他人故事,浇自己块垒。李白这首诗亦当如是!
我们知道,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,这是与唐代西域交通发达,全国经济日益繁荣,城市商业兴旺的盛唐时代有关,所以,下仅是燕赵传统的多任侠而已。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“融胡汉为一体,文武不殊途。”(陈寅恪:《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》)更促成了少年喜剑术、尚任侠的风气。李白少年时代,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,因此,他自幼勤苦读书“观百家”外,“十五好剑术”(《与韩州书》)“高冠佩雄剑”(《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》)甚至,他一生都不离剑的:“抚剑夜吟啸,雄心日千里。”(《赠张相镐》其二)“长剑一杯酒,男儿方寸心。”(《赠崔侍御》)堪称是“文武不殊途”,兼备于李白一身了。那么,诗人李白何以如此爱剑呢?这和他轻财重义,尚任侠分不开。他说;“十五好剑术,遍于诸侯。”正是当时任侠流行的社会意识,为了事业心和抱负的驱使,尚任侠的少年都企求干一番豪纵、快意的事,得到社会上的普遍赞誉。李白这首《侠客行》就是以这任侠意识为旨的。
《侠客行》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,从游侠的服饰开始:“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”仅二十个字,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。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、风貌,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。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,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。“缦胡”的“缨’,“霜雪明”的”吴钩”,“飒沓如流星”的“白马”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,不仅具有典型性,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、慷慨之气,把物都写活了。
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: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”也仅是二十字,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、不图名利、尚义气、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。诗人是以“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”的思想,加以歌赞的。事实上,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,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,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,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。
最后,诗人以战国时“窃符救赵夺晋鄙军”中的侯赢、朱亥”二壮士”例,阐明“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”之旨。“闲过信陵饮,脱剑膝前横。将炙啖朱亥,持觞劝侯赢。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眼花耳热后,意气紫霓生。救赵挥金槌,邯郸先震惊。千秋二壮士,恒赫大梁城。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”这“三杯吐然诺,五岳为之轻。眼花耳热后,意气紫霓生。”重然诺,尚意气的任侠,真是“慷慨成素霓,啸咤起清风。”(张华《壮士篇》)的。震撼了大梁城:“千秋二壮士”,是当之而不愧。“不惭世上英”!诗人对“二壮士”叹服不已,情见于词了。
然而,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“二壮士”,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《太玄经》的扬雄辈,无情地加以蔑视:“谁能书阁下,白首《太玄经》”是为壮夫所不为!
《侠客行》诗,虽在歌颂任侠,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,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,表现无遗了。
侠客一道,是中国文化自远古遗留下来的宝贵的文化基因。这个文化基因的作用是,对于体制的强权保持一种个人的挑战,无论是真正武力上的,还是思想上的,使得体制的强权无法控制一切,使得这个文化不会完全丧失活力。到了宋代之后,在长期的王权的压制下,这个基因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休眠了;而到了近代,更是又来了强势的西方文明的压制,中国人吃饭、穿衣、一举手、一投足、一动念,都变得要想一想是否符合西方人的规范,是否有“绅士风度”。因此,侠客一道的文化基因在现代中国也是离死不远了。现今的中国人还是非常喜欢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,但如果你真仔细想想武侠小说和武侠电影里的侠客,你会发觉那都只不过是一些可爱的小男人和小女人。作为消闲,可爱固然是可爱,但与李白诗中的那种豪侠境界却根本不能相提并论。承平世界,一切都已经由别人安排好了,管理好了,自己消闲就够了;但如果我在前面所说的新的极权世界果真降临,我们恐怕就更需要唤醒远古的基因了:“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”“侠客行”,就算是某一种“眼花耳热后”的梦话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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