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融(一八七六—一九五五)字协之,号颙庵。广东番禺人。历任广东法政学校监督、司法厅厅长、高等法院院长、行政院政务处处长、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、西南政务委员会秘书长、总统府国策顾问。及中枢要职,西南开府,出任政务委员兼秘书长。政馀精于艺事,诗词书法篆刻俱负时誉。后逝于香港。著有《黄梅花屋诗稿》、《黄梅花屋诗话》、《读岭南人诗绝句》、《竹长春馆诗》等。
陳融(一八七六—一九五五)字協之,号颙庵。廣東番禺人。曆任廣東法政學校監督、司法廳廳長、高等法院院長、行政院政務處處長、廣州國民政府秘書長、西南政務委員會秘書長、總統府國策顧問。及中樞要職,西南開府,出任政務委員兼秘書長。政馀精于藝事,詩詞書法篆刻俱負時譽。後逝于香港。著有《黃梅花屋詩稿》、《黃梅花屋詩話》、《讀嶺南人詩絕句》、《竹長春館詩》等。
陈融。。[!--writer--]。 陈融(一八七六—一九五五)字协之,号颙庵。广东番禺人。历任广东法政学校监督、司法厅厅长、高等法院院长、行政院政务处处长、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、西南政务委员会秘书长、总统府国策顾问。及中枢要职,西南开府,出任政务委员兼秘书长。政馀精于艺事,诗词书法篆刻俱负时誉。后逝于香港。著有《黄梅花屋诗稿》、《黄梅花屋诗话》、《读岭南人诗绝句》、《竹长春馆诗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