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诜(1642—1722),字叔大,号实斋,浙江海宁盐官人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举人。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。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,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,历官至左副都御史。四十三年,出任贵州巡抚。后调任湖北巡抚。时江浙米贵,诜放宽米禁,通盘筹划,平抑三省米价。原来湖北盐规,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,盐商趁此提高盐价。诜到任,革除此种陋规。卸任时,盐商送诜万金,不受。五十年,升工部尚书,转礼部尚书。后老病辞归。卒谥清恪。著有《周易玩辞述》、《诗经述》、《四书述》、《资治通鉴述》等。
陳诜(1642—1722),字叔大,号實齋,浙江海甯鹽官人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舉人。由中書舍人考選吏科給事中。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黃河具體規劃,檢舉殘害百姓的官員,曆官至左副都禦史。四十三年,出任貴州巡撫。後調任湖北巡撫。時江浙米貴,诜放寬米禁,通盤籌劃,平抑三省米價。原來湖北鹽規,每年需送官府2萬金,鹽商趁此提高鹽價。诜到任,革除此種陋規。卸任時,鹽商送诜萬金,不受。五十年,升工部尚書,轉禮部尚書。後老病辭歸。卒谥清恪。著有《周易玩辭述》、《詩經述》、《四書述》、《資治通鑒述》等。
陈诜。。[!--writer--]。 陈诜(1642—1722),字叔大,号实斋,浙江海宁盐官人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举人。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。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,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,历官至左副都御史。四十三年,出任贵州巡抚。后调任湖北巡抚。时江浙米贵,诜放宽米禁,通盘筹划,平抑三省米价。原来湖北盐规,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,盐商趁此提高盐价。诜到任,革除此种陋规。卸任时,盐商送诜万金,不受。五十年,升工部尚书,转礼部尚书。后老病辞归。卒谥清恪。著有《周易玩辞述》、《诗经述》、《四书述》、《资治通鉴述》等。